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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60发布时间:05-23

问:我的朋友三年前在一家工厂应聘业务员,厂家收了4000元押金。工作四个月后,朋友要辞职,厂家也同意了。但朋友却一直没要回押金。听说这厂子已被别的厂家收购了,请问朋友还有权利要回押金吗?


律师诊断:收取押金是违法的,应该予以退还。一些企业在录用职工时擅自向劳动者收取货币、实物作为押金、保证金等费用,这种做法违反了国家规定,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制止和纠正。对非法收取的货币或实物,劳动管理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虽然你朋友工作的工厂已被其他厂收购,但他还是可以向收购该厂的厂家要求返还。不过,如果要走民事诉讼途径,你朋友还要看看这笔债务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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