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排头乡的刘纲因倒车不慎,结果不但撞坏1栋厂房,还压伤1名炼油工人。刘纲为此付出的代价是1年有期徒刑,外加44万余元赔偿款。
谭亮在湘潭县射埠镇一家茶油厂做工。今年1月的一天下午,刘纲驾驶一辆农用车到厂区卸货,倒车时不慎将厂房大门一侧的门墩及部分墙壁撞倒,致使厂房部分房顶坍塌,正在厂房内工作的谭亮被砸伤。
谭亮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6天。经鉴定,谭亮的损伤程度构成二级伤残,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6万余元。
不久前,湘潭县法院以刘纲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10月30日,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也有了定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除车辆的交强险部分由保险公司理赔12万元外,其余的44万余元由刘纲赔偿,油脂厂负责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