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来到现场探访发现,该违法用地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督促下,当事人已自行拆除了约1800平方米,仅占全部违法用地的约1/5。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当事人不自行拆除完毕,将联合多个部门强行进行拆除。
现场
已有两栋厂房被拆除
记者在现场看到,此宗违法用地处于温塘、周屋交界,俗称“白头岭”、“烂头岭”的一片厂房之中。据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宗用地共计有约2万平方米,但有一半以上的面积已造成了违法用地事实。
“这宗违法用地经过了多重转让,现在已经擅自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起了工业厂房。经核查,其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达10027.58平方米(折合15 亩),造成大量农用地被毁坏,非常恶劣。”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看到,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督促下,当事人李淑筠已陆续自行拆除了其中的两栋厂房,一栋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一栋占地500平方米(两层的)。现场基本已经拆除完毕,只剩下一些建筑废料和厂房的空架子。然而,这仅仅占了全部违法用地的约1/5。
揭秘
违规建厂房已有6年
这宗面积如此大的违法用地是如何产生的?事情的缘起要追溯到2003年1月,莞城居民李淑筠委托东莞市宝城贸易有限公司向东城温塘村砖窑联队购买位于温塘、周屋交界处28亩土地。合同中约定该土地作为工业建设用地使用,转让金为每平方米112.5元(合每亩7.5万元),转让期为永久性,地价款为210万元。
2004年6月,李淑筠又将自己所购买的28亩土地其中的6亩转让给吴志成、卢文安两人使用,其中转让给吴志成3亩,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380 元(合每亩约25.33万元),转让给卢文安3亩,转让价格为每平方428.82元(合每亩约28.59万元)。
随后,李淑筠自己出资开始对22亩土地进行工业厂房建设。然而,2005年,在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李淑筠擅自对该土地上实施非农建设,并在2006年初建成两间简易的工业仓库,占地面积约3亩。2009年4月,李淑筠又在该地块上新建两间简易厂房,占地面积约6亩。
不自行拆除完毕违法建筑 将强制拆除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违法用地行为曾作出处罚,要求李淑筠补办用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然而,在缴纳罚款后,其没有去补办用地手续,反而在2010年2月继续在余下未使用的土地上建设工业厂房。
此外,吴志成在2010年4月自己出资开始建设厂房和宿舍。卢文安因缺少资金建设,于2010年6月18日将3亩土地租赁给周屋社区居民周镜江建厂用于出租。2010年6月,周镜江也开始对该地块进行建设,并于2010年9月建成简易厂房出租给一间机械加工厂使用。
经多次现场制止,2010年10月,李淑筠等人仍继续偷偷施工。2010年12月底,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向李淑筠发出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查封了违法用地现场。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上月,李淑筠等人已在该地块上建了7间简易的框架结构厂房,另有1间在建,已建厂房有5间出租给他人使用。
李淑筠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共计10027.58平方米(折合15亩),其中占用园地面积8728.34平方米、鱼塘养殖水面575.3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723.92平方米,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