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内原工业用地改为商住用地,工业企业迁到中心城区外置地发展。泉州市洛江区通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扎实推进“退二进三”旧厂房改造,使中心城区国有土地资源得以盘活、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人居环境改善。目前,该区已完成6家生产性企业土地收储,建设用地总面积107.248亩,并改作商住用地成功挂牌出让。
洛江区现在的中心城区是在原万安开发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区域内的土地大多以工业用地为主。随着大泉州中心市区的东拓,万安区域内的大部分工业企业因城市建设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须迁到中心城区外另置用地。由此,实施旧厂房改造,成了推动洛江区城市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选择。
在这一过程中,洛江区国土资源分局不辱使命,在洛江区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隶属区国土资源分局管理的土地储备中心具体实施了旧厂房土地收购、储备、前期开发及出让工作。
据了解,2005年初,洛江区便开始探索土地收购储备方法、途径。次年,对位于中心城区的建文工艺美术实业有限公司原工业用地进行收购试点。2008年3月,着手对万安中心区范围内符合“退二进三”条件的16家生产性工业企业进行了土地收储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008年4月,泉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生产性工业企业土地收储暂行规定的通知》后,洛江区土地储备中心严格按照该文件的规定,从2009年7月至今,先后收储了泉州市信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明益五金电器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益美艺术厂等6家企业的建设用地,分别作为商住用地挂牌出让。
目前,洛江区政府正抓紧推进辖区内旧厂房改造工作,拟对已提出申请的福建省泉州市大华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亿昌集团有限公司和泉州市洛江众志金刚石工具厂等7家企业实施旧厂房改造,改造总面积约194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