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局多举措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严把项目“审批关”。深入落实重大项目“联评、联批、联督、联查”服务机制,认真参与项目评审,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不予供地。(二)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供地项目投资规模的最新要求,凡投资额低于规定标准的项目不再单独供地,一律进入标准厂房,凡符合供地要求的新办项目按定额供地。(三)严把闲置土地“盘活关”。针对土地闲置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征收闲置费、收回、置换、转让、限制流转、抵押,追加投资等方式加以处置。(四)严把节地工作“考核关”。完善新办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区域土地利用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低效土地的退出机制,年底对镇(区)进行专项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