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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461发布时间:04-12

4月11日11时40分左右,乌鲁木齐市温泉东路一处空置厂房的电梯间内,由于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在氧焊切割铁质物品时,引燃里面堆砌的垃圾,火灾现场一度浓烟蔓延,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记者从现场获悉,发生火灾的是一栋三层厂房,楼高大约与普通五层高建筑相当,目前处于废弃待拆状态。之前这里是乌市一家具厂的生产车间。火灾发生后,乌市消防部门接警后出动周边消防队以及增援力量前往扑救。消防员花了近一小时后终将火势扑灭。

12时左右,记者随增援消防车抵达现场时,首批消防员已经铺设水袋进入建筑内部扑救。高喷消防车在马路边展开喷臂,从建筑窗户处喷水协助灭火。这时,黑色的浓烟主要从建筑三楼的窗户向外冒,厂房临街一面笼罩在烟雾当中。

参与扑救火灾的乌市公安消防支队新华北路中队的一名消防员说,这起火灾主要是起火物阴燃。

该厂房相关责任人在向消防部门讲述情况时说,家具厂撤出后厂房一直空置,除了存放没有清理的垃圾等杂物之外,没有其它可燃物品。

水磨沟区公安分局水磨沟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告诉记者,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火灾发生前厂房内部有人在进行施工作业。

13时许,在火情扑灭清理余火时,记者获许进入失火厂房。楼内呛人烟雾弥漫,但仍能看出这间厂房单层面积比篮球场略大。

据扑救消防员介绍,起火部位主要位于该厂房临街一侧的电梯间,起火的是电梯间顶部残留的垃圾杂物。记者看到,消防员在呛人的烟雾中使用钩竿、铁锨一点一点将电梯间顶部堆积杂物燃烧过后的灰烬清理出来,地面上堆起约有三四十厘米高,而电梯顶部还没清理完的杂物灰烬还有半米多高。这些灰烬当中主要是木头、塑料制品等。

同时,进入厂房直至三楼,沿路都能看到空地上钢构件、零碎木块、塑料制品等杂物。

昨日下午,记者从水磨沟区公安消防大队获悉,消防部门经过对火灾原因调查后,查实引起该次火灾的原因是相关负责人过失引起,三位相关负责人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由于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在氧焊切割铁质物品时,将火星溅到了堆砌的木头、塑料制品上,从而引发火灾。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将对三位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10日、10日、3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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