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配合市政府吕梁新城建设,近日,方山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下发文件,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大整治,为吕梁新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氛围。
为了确保土地违法行为大整治活动有效开展,该县一是坚决制止一切乱修乱建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持有两年以上《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表》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村委会收据为名进行修建。二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督管理措施,建立县、乡、村三级监察网络,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实行群防群治,切实搞好日常监察。三是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管理,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查处一批乡村干部擅自批地卖地、违法修建行为; 严肃处理承包人私卖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行为;从严惩处企业非法占用、毁坏耕地行为;依法处理历年非法修建等问题。四是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违法案件的监控,对查实的土地违法行为按照“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和“从严查处”的原则进行处理。五是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六是加强土地违法违规及政策的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遵守土地法律法规和珍惜利用土地的意识,使他们深刻认识到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