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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481发布时间:04-16

5月1日起,我省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将调整(收费标准见表格)。据介绍,宗地地价评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即按土地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额,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标准,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可在此标准下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则由土地价格评估机构与委托城镇按照“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 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宗地评估收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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