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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711发布时间:09-11

高明区出台商品厂房开发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希望通过该办法的实施,引导工业企业进行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土地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
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进入高明的工业企业越来越多,土地紧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如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课题。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屋产权管理科科长黄伟球介绍,办法的出台,可以减少企业的前期投入成本,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黄伟球录音1]“我们区工业发展面临资源紧缺,土地使用效率不高,比较分散,给大力招商引资带来较大阻力,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使工业发展有一个聚集效应,能够做到统一集约开发,使现土地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希望通过这个办法加大招引资,解决我们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困境。”
商品厂房开发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商品厂房开发经营面积必须超过1万平方米,容积率1.5以上。商品厂房开发建设的楼层数由区发改、规划、经贸等部门,根据相关的产业发展情况而确定,商品厂房建成后,可以出售、出租,但不得改变厂房的性质。
目前,佛山桃太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高明区三洲投资桃太郎小微企业园,属于高明区首家开发经营商品厂房的公司,拟建设16栋商品厂房,占地24亩,年底完成第一期工程建设。
黄伟球说,开发经营商品厂房在高明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有多家公司也打算在“三旧”改造区域内,利用自有的土地建商品厂房,实现旧厂房的改造。[黄伟球录音2]“这段时间呢有几个厂家在三旧改造的过程中都提出来,想利用自有土地,按照我们商品厂房的试行办法呢,开发商品厂房,我们区出台试行办法,希望提高部分工业生产分散、产出率不高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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