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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902发布时间:04-11

8日上午,记者来到丽水市区金笔街,找到正在销售的21号楼。该楼共6层,现在厂房内已经全部清空,楼梯口挂着温州某某公司丽水办事处的牌子,应该还没来得及拆除。见有人来,一名销售模样的男子迎了上来。

  记者:“你这房子现在是拿来卖的?”

  销售人员:“是的。”

  记者:“那是多少一个平方呢?”

  销售人员:“一楼是4500元/平方米,2楼及以上都是5000元/平方米。”

  说着,该男子拿出一张设计图纸给记者看。按照图纸设计,这栋单层面积在300多平方米的厂房,每层楼被设计成4套房子,三套60多平方米和一套100多平方米,每套房子都有独立的卫生间。记者估算了一下,60多平方米的房子全部下来只要不到40万,相比周边动辄上百万的商品房,这个价格要低很多。

  记者:“你这是厂房,属于工业用地吧?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吗?”

  销售人员:“是工业用地,总的一本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有的,但是现在还不能分户。”

  记者:“那是不能入户、贷款咯?”

  销售人员:“是的。”

  记者:“那水费和电费是按照工业性质缴纳吗?”

  销售人员:“不是的。水是一户一表,我们直接从自来水公司装进来,按照居民用水的价格,不过要收1100左右的安装费。用电的话,我们会负责到电力公司申请,将工业用电变成居民用电,这个你们可以放心的。”

  在聊天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这些销售模样的男子同属于一家“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是受该厂房户主的委托,帮其负责销售、改建等事宜,从中获利。销售人员称,这里的许多厂房都是通过他们改建、出售的。

  厂房改建成住宅出售,存在巨大利益

  据“中介”负责人黄某介绍,这些厂房的户主之所以将厂房改建“住宅”出售,是看到了其中巨大的利益。

  黄某向记者坦言:“厂房拿来租的话,像一楼一年只能拿到三万块左右的租金,即便6层全部租出去的话,一年也只不过十几万,所获的租金非常有限。但现在改建成住宅出售的话,以21号楼为例,至少可以一次性获利近七百万元,有些厂房面积较大的话,一次性获利超过一千万元的也有。正是因为如此,这里的户主都竞相效仿,不愿租给企业,甚至有的户主主动把企业‘赶’走,等清空厂房后,改建住宅拿来卖。”

  但记者询问这样的房子受不受法律保护时,黄某连忙解释说:“目前整个工业区有住户近1000户,最早卖出去也已经有六七年时间了,这里的居住人口可以抵得上一个镇的人口了,而且之前卖出去这么多年一直都没事,如果市政府出面阻止,执行起来也比较困难。”

  黄某还给记者举了个例:三四年前丽水水阁经济开发区也闹过,市政府当时也去干涉过,但是没办法,土地是出让的,房子又不违章,里面的东西没人管得到。

  为了让记者放心,黄某接着说:“等房子改建好,大家都搬进去入住之后,就会选出业主代表,把房产证和土地证分别放在2户人家保管,避免房东拿走,更不准抵押。”

  “那要是以后不想住了,可以拿来卖吗?”记者抛出最后一个问题,

  “可以的,到时你只要买卖双方来我这里,缴纳1万块钱的服务费,我会叫房东过来签字,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就可以了。”黄某回答。

  改建并非个例,在工业区里比比皆是

  在金笔街逛了一圈后记者发现,这里确实已经像黄某说的一样,许多厂房已被改成住宅,窗户上都装上了防盗窗。

  一位住在这里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六七年前,这里最早拿来卖的时候,价格只有一千多一个平方米,她是3年前买的,当时还只有2500元/平方米。

  “为什么要买这样的房子呢?”记者问。

  “因为便宜呀,如果在附近租这样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一年至少也要6000元以上,而且每年房租都在涨,搬来搬去也麻烦,3年前,丽水的商品房基本都是上万一个平方米了,太贵买不起。”

  在记者采访的1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陆陆续续已经有3批市民过来看房子。

  部门采访


  律师观点


  建设局称比较敏感


  城管局也无人回应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种厂房改建方案未经审查,改建工程也未经验收,普遍存在增大楼面和楼面梁荷载的情况,并且周边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不全,达不到相应的居住标准,存在诸多隐患。

  记者随后找到了丽水市建设局。建设局办公室一名姓张的工作人员以“比较敏感的东西”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于规划执法支队队长季乐天不在办公室,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他。

  季乐天在电话中称金笔街属岩泉支队管辖,记者可以向岩泉支队的队长李俊了解此事,并给了记者一个李俊办公室号码。但记者按照季乐天提供的号码打过去之后,接电话的一名男子称该电话为岩泉街道办事处的号码,并称李俊不在此办公室,说完便急忙挂断了电话。无奈,记者只好再次联系季乐天,但记者连拨了3个电话,对方手机都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厂房改住宅出售违法


  主管部门应该监管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律师告诉记者,金笔街厂房房东私自将厂房改建成住宅拿来出售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这样的房子是不能对外出售的。

  律师还告诉记者,金笔街厂房的使用年限应该为50年,其建成已经有七八年了,剩下只有40来年的时间。如果期限届满,将面临房屋的土地权益问题,购房人的相关权益根本得不到法律保障。另外,如果一旦户主在其他地方欠债或者破产的话,这些已经出售的厂房都将是法院查封的对象。

  而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对此进行监管,以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购房者权益。
来源: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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