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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92发布时间:06-07

  近日,有市民举报,随即赶赴集士港展开调查。在现场,记者发现这幢6层高大楼的1-2层新开了一家超市,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临集士东路的一侧则开了一家酒店。3-6楼正在忙着二次装修,装修工人说,这里准备开一家宾馆。



业主辩称:我的手续没问题



宁波市鄞州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的业主姓朱,面对记者,他坚称大楼是“合法的”,并出示了众多材料。



“我这里原来是厂房,占地4亩多。”业主打开电脑,调出改建前的照片,那是一排破旧的两层楼。他说,这地段是集士港的形象工程,所以改建为6层,花了1000多万元。



查阅通达实业有关网页记者发现,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拥有各式机加工能力,尤其代表作自行研发的全数码切削机床是国内首创”。然而,在新大楼里,记者并未发现有任何加工车间的痕迹。



“我的手续没有什么问题。”朱姓业主拿出一个塑料文件袋,里面装了不少文件。其中有《关于工业厂房临时作为商业服务业用房的证明》、《关于调整工业用地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试行)》(甬政发[2010]69号),宁波市规划局盖章的一份证明该地块为“住宅商业混合用地”的证明。他说这些可以证明他改建并出租给商家的行为都是没有什么问题。



他认为,之所以遭人举报是受牵连的,他要“请记者主持公道”。



国土部门:这块地肯定是工业用地



“这肯定是工业用地,到目前为止,我们认可的是工业用地。”宁波市国土鄞州分局集士港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梁翼鹏说。



那么,既然是工业用地,为何通达实业改建的大楼却成了众多商家进驻的商业用地?对此梁副所长说,通达实业的业主并未向国土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未要求将工业用地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国土部门审核的是用地的红线问题,至于将低层厂房违法改建成6层大楼并出租给商户,那是业主的个人行为。



据有关人士透露,在集士港,还有一些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如将住宅或工业用房改成小超市等,因为涉及多部门管理,很难一一查处。



采访中我们也得知,按照宁波市有关文件规定,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实可采取多种方式调整工业用地结构。但即使符合条件,也应该办理相关手续,公开进行招拍挂。要从工业用地改为商业服务用地,国土部门是绕不开的一个部门。



“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并不是国土部门一家说了算,也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获批的。”梁翼鹏进一步解释说。



规划部门:这栋楼没有经过审批



那么,对于通达实业的6层大楼,规划部门又是什么说法?



“没有任何许可,完全是企业个人行为。”鄞西规划管理所技术负责人郑美兰说,该所曾接到关于通达实业的投诉,并将信息转达给城管执法部门。



郑美兰介绍,通达实业所建大楼是前年的项目,当时业主来申批过。但按照规定,只能建二层8米高;而并非像现在的六层23.8米高。因当时未能获批,通达实业就没有再来该所进行审批。



在鄞州规划分局,记者就通达实业朱姓业主出示的盖有“宁波市规划局(8)”大红公章的证明进行求证。副局长葛国斌解释,此章只能证明通达实业大楼所在地被规划为“住宅商业用地”,并不能证明该地块已经成为“住宅商业用地”,这是两个概念。



镇政府:当时批的是临时建设



在采访中,通达实业的业主多次提到“临时建设”这个词。记者就此求证于集士港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并得到证实。



朱姓业主向记者提供的《关于工业厂房临时作为商业服务业用房的证明》上写道:集士东路209号临路店面现规划为住宅商业混合地块,鉴于目前厂房闲置情况可暂时作为商业临时用房,待规划调整时,须按规划调整要求执行办理。



对此,为本报采访提供线索的一位知情者指出,按照宁波市临时建设审批规定的有关条款,即使是“临时建设”,建设单位或个人也应该向项目所在地规划局(分局)申报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且按规定临时建设一般不超过两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8米。通达实业的这幢大楼明显“就是违法的”。



记者手头的一份材料表明,当时朱姓业主获得镇政府同意其为“临时建设”时曾有一份承诺书,其中一条写道:我公司对原厂房进行改造建设,如贵镇有规划需要拆迁,我们愿意按照原厂房房屋产权证面积确认赔偿。



在国土、规划部门采访时,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像通达实业目前这样改建成的6层大楼,是不可能取得新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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