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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352发布时间:03-21

  一是强化责任“保”地。与12 县(市、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列为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二是严格报批“控”地。做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批建设用地后有闲置土地的、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不报批。三是严格政策“节”地。强化已征收土地的利用效率管理;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地;控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和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结合城乡增减挂钩工作,积极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低效用地改造等措施,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四是开发整理“增”地。通过开展3.6 万亩农村土地整理,实施综合整治,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55 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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